标题 | 对市十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 第003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
发文机构 |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索引号 | 印发日期 | 2020-05-25 |
对市十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
第003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周瑜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改善营商环境依法行政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积极创新,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我局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为指导,按照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暨投资促进大会要求,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城管执法实际,制定出台了《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该文件遵循安商稳商惠商的工作理念,聚焦市场主体关系,结合城管执法实际,提出了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举措,力求拓展服务高度、提高服务精度、彰显执法温度,持续提升市场主体的满意度。
1.探索建立免罚清单。根据《上海市全面深化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在城市管理领域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激发市场活力,不断优化更具国际竞争力的营商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本市城管执法系统积极贯彻落实相关内容。近期,市城管执法局联合市司法局共同研究制定城市管理方面的《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目前拟定的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涵盖文明施工、房管、市容环卫等领域。主要是对于首次发现的、行为轻微、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予以免罚。通过实施“免罚清单”制度,激发市场活力,让企业真正感受到“有温度的执法”,塑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2.支持新消费业态发展。我局按照市商务委推动夜间经济、支持特色小店的联合发文精神,出台了城管执法系统的具体工作措施,要求本系统推进夜市经济发展,配合属地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科学设置夜市,指导夜市落实管理主体、实施商户自治。支持特色小店开展“外摆位”经营,对外摆时间、摆放范围等实施精细化管理。包容审慎监管夜市经济、特色小店经营行为。指导督促商户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做好生活垃圾分类、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收运处置等工作。
3.完善“失信惩戒”制度。近期,我局修改了城管执法系统信息归集管理规定,适度提高纳入失信信息的门槛,自然人单次罚没金额低于300元、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单次罚没金额低于3000元的案件信息,不纳入城管执法失信采集范围。根据违法行为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划分一般、严重、极严重三个失信等级,规范失信主体信用修复方法。完善案件信息异议处理程序,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增强市场主体诚实守信意识。
4.开展针对性普法宣传。本市城管执法系统全面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充分利用城管执法公众开放日、城管执法社区工作室、微信公众号等载体,以及到企业、商会、行业协会定期宣讲的机会,广泛宣传城管执法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积极引导市场主体合法经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5.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本市城管执法系统充分利用市民热线、信访、网络、走访等渠道,随时倾听和回应市场主体反映的问题。对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暴露出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依法调查处理。
二、建章立制,不断提高规范执法水平
我局积极配合市人大和市政府,完成《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及实施办法的制定、修订工作,对城管执法职责范围、执法规范、执法协作等内容作了明确,发挥立法对城管执法体制机制改革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依法建立了城管执法部门权力清单及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开,明确城管执法部门法定权限和工作责任。先后编制出台了一批规范执法的工作制度,如执法程序规定、调查取证、文书制作、处罚裁量基准等规范,合计 30多件,覆盖了执法活动的多环节、全过程,基本实现了执法活动的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有规可依。先后出台了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执法案件信息公示等专项规定,严格落实执法过程全记录重大法核、执法公示等行政执法制度。建章立制之后,我局通过定期的执法案卷评查、日常执法督察、执法制度专项检查等方式,确保执法规范成效的积极取得,确保制度措施在基层执法队伍得到严格贯彻执行。
以上是对你们在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提交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十分感谢代表们对城管执法工作的关心支持,衷心希望你们今后继续给予我们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