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第16届2次1235号代表建议_关于本市社区僵尸电动自行车清理的建议
发文机构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索引号 MB2F300040/2025-00003 印发日期
发布日期:2025-01-15 字号: [     ]

  【问题分析】

  2021年2月,上海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2024年5月,常委会再次通过该条例的修正案,对电动自行车的规范管理给予了特别关注。

  2024年初,国务院对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作出部署,上海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迅速响应,成立专班,全力完善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改装、停放、充电、使用、报废、回收等各个环节的监管机制。

  这段时间以来,上海市政府在电动自行车整治方面投入巨大,成效显著。正如龚市长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扩大会议上的报告中所述:“一方面,强化拔点攻坚……另一方面,强化法制保障……”

  在走访社区的过程中,我们切实感受到了电动自行车安全治理给社区带来的积极变化,绝大多数群众对此表示支持和赞同。然而,在具体执法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本代表建议将围绕僵尸电动自行车的处理提出相关问题和建议。

  一、僵尸电动自行车的处理程序问题

  这里所称的僵尸电动自行车,一般认为是占用公共资源、长期不挪动不使用的电动自行车,其可能占用社区内外的公共停车场所或者未按规定停放的其他场所。

  (一)问题表现

  1. 占用公共空间:僵尸电动自行车占用了本就狭小的公共空间,影响居民正常停车和出行。据不完全统计,在一些老旧小区,僵尸电动自行车占用的公共空间可达小区停车总面积的10%至15%,严重影响了小区的停车秩序和环境。

  2. 安全隐患:长期不挪动、年久失修,日晒雨淋容易造成安全隐患。例如,老化的电池可能存在漏电、起火等风险,破损的车身可能会划伤行人。

  (二)现有处理方式及问题

  目前,社区对僵尸电动自行车的清理一般一年一到两次,通过与社区评奖或者其他活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社区普遍的做法是通过排摸定位潜在的僵尸电动自行车,然后在车身上张贴通知要求车主在一两周时间内认领,也有将潜在的僵尸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至小区某处并张贴告示要求在一定时间内认领。超过规定时间,社区就自行处置这些僵尸电动自行车,一般是直接找第三方拆旧回收。

  但这种清理方式引发了诸多问题。一方面,社区群众认为清理不合法,常有清理过后群众主张对被清理电动自行车物权的情况,造成很大矛盾。另一方面,由于清理没有统一程序和操作指引,各个社区清理过程没有依据,常态化清理比较困难。

  二、僵尸电动自行车形成原因及回收渠道问题

  有很大一部分僵尸电动自行车是在被使用一段时间后,车辆出现状况车主不愿再使用,同时又没有正规渠道回收,长期停放且不使用而形成。

  目前,上海市虽然在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加强了管理,但在回收环节还存在不足。一方面,缺乏统一、规范的回收渠道,车主不知道该将废旧电动自行车送往何处回收。另一方面,回收价格不高,难以调动车主的积极性。据调查,目前市场上废旧电动自行车的回收价格普遍较低,一辆废旧电动自行车的回收价格仅为几十元至一百多元不等,很多车主觉得不划算,宁愿将车辆闲置也不愿意送去回收。

  综上所述,上海市在电动自行车整治过程中,虽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僵尸电动自行车的处理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确保电动自行车的安全管理工作更加科学、规范、有效。

  【对策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现代化国家必然是法治国家”,强调“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等新的重大论断。在僵尸电动自行车清理这件和老百姓密切相关的小事上,也应本着法治的精神。

  本市应确立合法确认僵尸车为无主车的程序,并通过规章制度和操作指引加以明确,使执法有法可依。在当前《民事诉讼法》体系内,法院公告确认无主财产是唯一合法途径。因此,建议相关部门出台社区内僵尸电动自行车处理的统一指引,将处理方式纳入管理规约或者物业服务合同的标准条款。各区和街道可组织力量定期将小区内无人认领的车辆统一集中停放,并通过法院定期批量公告的方式,将无人认领的车辆合法收归国有并进行处分。

  经查相关资料,天津在2023年通过法院判决形式首次认定僵尸汽车为“无主财产”收归国有,但目前尚未有电动自行车通过法院判决确认无主的先例。上海可以在这方面做引领性尝试。

  对于电动自行车回收问题,建议如下:其一,结合上海市商委即将开展的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加大在社区层面的活动曝光度,可结合僵尸车清理工作,到社区上门推广“以旧换新”。其二,借助此次“以旧换新”活动,梳理正规回收渠道并建立长效回收机制。将电动车正规回收点和收购价格等相关信息,通过“沪尚回收”“随申办”等线上渠道以及小区公告栏等线下渠道长期公布张贴,为老百姓提供定期上门回收电动自行车的便民服务,防止电动自行车和电瓶回收流入不法商贩和灰色渠道。

来源: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徐家汇路579号金丽大厦     邮编:200023
总机:021-63316800(周一至周五 9:00-11:30,13:30-17:00)
上海政务服务总客服:12345
网站标识码:3100000116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2021024116号-2
网站备案号
请用微信扫码关注
上海市城管执法局
上海市城管执法局
嘉定区城管执法局
嘉定区城管执法局
松江区城管执法局
松江区城管执法局
静安区城管执法局
静安区城管执法局
虹口区城管执法局
虹口区城管执法局
金山区城管执法局
金山区城管执法局
奉贤区城管执法局
奉贤区城管执法局
青浦区城管执法局
青浦区城管执法局
闵行区城管执法局
闵行区城管执法局
黄浦区城管执法局
黄浦区城管执法局
徐汇区城管执法局
徐汇区城管执法局
浦东新区城管执法局
浦东新区城管执法局
宝山区城管执法局
宝山区城管执法局
长宁区城管执法局
长宁区城管执法局
普陀区城管执法局
普陀区城管执法局
崇明区城管执法局
崇明区城管执法局
杨浦区城管执法局
杨浦区城管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