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94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6-05-28 字号: [     ]

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094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张莹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共享单车’依法精细化管理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收到您的代表建议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前往轨道交通站点、商业街区、交通枢纽等重点区域开展实地调研,加强与市交通委沟通协调,并主动拜访美团、哈啰、青桔等共享单车运营企业,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建议。

 一、工作职责

  根据《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本市城管执法部门职责为: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未及时清理违规停放车辆实施行政处罚。

  根据条例规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挤占人行道、车行道、绿化带等道路、区域停放的,城管执法部门应当通知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在两小时内予以清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应当建立专门管理队伍或者委托第三方及时清理车辆。

 二、工作情况

  我局通过基层专报、会议通报、媒体报道等方式了解到,当前共享单车管理面临双重压力:一方面,轨交站点、商圈、公交枢纽等人流密集区域周边的共享单车积压严重,法定两小时清理时限在高峰时段已难以满足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群众对乱停放、逾期不清理的投诉与曝光持续高企,呼吁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加快响应速度的呼声愈发强烈;另一方面,随着公平健康、有序规范市场环境的持续完善,企业守法经营、合规发展的意愿愈发强烈,社会层面和各类企业对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呼声也持续高涨。对此,全市城管执法系统始终牢牢把握“管与罚”、“执与治”、“力与度”关系,致力构建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宽严相济的执法和营商环境,切实保障企业合法经营权益。2025年,全市共依法立案查处共享单车企业未及时清理违规停放车辆案件16件,罚款金额15.8万元。

  三、工作做法

  (一)针对共享单车街面停放秩序治理,我局始终严格恪守法定执法职责,以深化城市精细化管理为抓手,扎实推进执法,兼顾执法力度与服务温度,着力破解管理难点堵点,推动执法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完善配套文件,细化执法标准。我局研究制定《关于办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未及时清理案件的执法指南》,并下发各街镇城管执法部门遵照执行。指南中明确了发现违法行为进行执法适用的法条依据、违法行为执法对象、通知运营企业及时清理机制、现场取证和复查以及法律文书送达等事项,并配套制作《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接收违规停放车辆清理通知和相关执法文书的承诺书》,对未及时清理共享单车违规停放执法流程进行了规范。

  二是聚焦常态治理,强化执法管控。聚焦运营企业车辆乱投放、违规停放未及时清理等突出问题,坚持依法监管与指导服务并重,全面督促运营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履行规范车辆投放、引导用户规范停放、强化运维力量保障、及时调度清运违规车辆等法定义务。针对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清运整改违规停放车辆等违法行为,执法系统坚持依法处置,通过集中约谈警示、精准普法宣传、依法立案查处等方式,推动问题整改闭环;对屡教不改、拒不落实整改要求的企业,坚决依法处罚,有力整治街面共享单车无序停放、挤占公共空间等乱象,持续净化城市道路通行与市容环境秩序。

  三是开展百日攻坚,破解停放顽症。2024年10月,共享单车停放秩序问题被列为基层治理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推进解决后,市城管执法局在全市城管执法系统开展共享单车停放秩序治理百日攻坚行动,通过召开讲评调度会、下发执法办案工作通报、到基层实地调研等多种形式,指导督促各区、街镇城管执法部门依法开展共享单车执法监管工作,明确要求基层城管执法部门压实互联网共享单车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对于超过两小时清理响应时间的,依法予以严格处罚,并会同相关管理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全力破解难题顽症,着力降低市民投诉率,提高市民满意度,不断提升执法工作效能。百日攻坚行动开展以来,各级城管执法部门共开展行动2928次,协助清理违规停放共享单车27.6万余辆,约谈互联网共享单车经营企业729次,督促整改3772次,立案查处17件。

 四是靶向精准施策,破解停放难题。2025年,我局落实市委组织部、市委社工部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热点难点问题关于加强共享单车停放秩序治理的部署要求,在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开展共享单车停放秩序治理。根据市交通委梳理的180个重点治理点位清单,会同管理部门、属地政府开展一点一策、销项式攻坚整治,及时有效解决共享单车违规停放、影响市民通行等突出问题。各基层中队在各区局指导下,结合辖区实际,对照交通部门每月点位核验报告,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在抓好重点点位精准整治的同时,全面排摸轨交站点等表外问题点位并同步纳入治理。经过整治,市民投诉下降明显,取得一定整治效果。

  五是注重管执联动,聚焦源头治理。我局配合市交通委、市交警总队等部门制发《上海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质量评价及动态调整实施办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等文件,配合落实对共享单车企业考核评价、联合约谈、普法宣贯等工作,督促共享单车企业落实日常运营管理的主体责任,增强管理、执法合力,提升综合监管效能。

 (二)针对优化营商环境,我局始终积极引导运营企业依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营造公平公正、透明有序的执法及营商环境。

 一是严守法律标尺,筑牢依法行政底线。经全面排查,全市各基层城管执法中队均严格落实法规要求,不存在擅自缩短法定两小时清理时限、加重企业负担等违规问题。我局持续完善执法处置流程,严格规范案件查处、文书送达、复查核验等各环节工作,确保基层执严守法规授权边界。

  二是优化执法服务,营造公平营商环境。经全面排查,全市各基层城管执法中队均未参与制定辖区内第三方企业“白名单”、未参与第三方清理企业的选择,不存在干预企业运营的情况。

 三是深化政企联动,持续加强企业共治。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大调研、大走访、大排查”等主题实践活动,主动走访共享单车经营企业,听取企业的意见建议,推动企业落实经营主体责任,设置电子围栏、蓝牙道钉技术手段,优化车辆投放布局、落实用户停放约束措施。

 四、下阶段工作

  我局将认真吸纳您的宝贵建议,聚焦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切实把依法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落到实处。

  一是持续规范执法行为,坚守依法行政底线。进一步强化执法规范传导,常态化开展基层执法人员专题培训,重点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和执法流程,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健全完善执法监督长效机制,加大对基层执法行为的督查力度,坚决杜绝擅自缩短清理时限、违规执法等行为,确保执法工作合法合规、规范有序,切实兼顾企业合法经营权益,推动形成执法有力度、管理有温度、服务有精度的长效治理格局。

 二是深化营商环境优化,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持续巩固第三方清理企业相关限制性要求的清理成果,加强执法边界宣传引导,向全市城管执法部门、运营企业、第三方清理企业明确执法职责边界,坚决杜绝执法过程中变相指定第三方企业的行为,持续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的执法及营商环境,助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更好地满足市民群众“最后一公里”出行需求。

  三是强化常态执法整治,提升执法治理效能。持续加大轨交站点、商圈、交通枢纽等重点区域的执法检查频次,依托“一网统管”“城运中心”等信息平台,积极运用视频监控、无人机巡查等智能手段,提升违规停放行为的发现和处置效率。执行落实“两小时清理”法定要求,对未按规定及时清理的企业依法严格处罚,督促企业配齐运维力量、优化潮汐调度,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着力破解共享单车淤积、乱停放等难点问题。

  四是深化部门协同联动,凝聚治理合力。主动加强与市交通委、市公安交警总队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配合做好企业服务质量考核、投放配额动态调整等工作,共享执法处罚信息,强化联合惩戒,推动形成“有序投放、规范运营、依法处罚、客观评价”的工作机制,提升共享单车综合治理效能。同时,依托城管社区工作室等载体,加大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力度,引导市民规范停放,推动形成社会共治共享格局。

  以上是对您在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提交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感谢您对城管执法工作的关心支持,衷心希望您今后继续给予我们指导和帮助。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6年5月25日

来源: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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