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开展第九届“文明规范执法标兵”和第十届“优秀中队长”评选活动的通知 | ||
发文机构 |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索引号 | MB2F300040/2020-00028 | 印发日期 | 2020-07-14 |
文号 | 沪城管执〔2020〕49号 | 体裁 | 通知 |
关于开展第九届“文明规范执法标兵”
和第十届“优秀中队长”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区城管执法局、市局执法总队、机场执法支队、自贸区综合执法大队、临港新片区综合执法大队: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十一届市委九次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进一步激励广大城管执法人员规范文明执法,以更大力度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执法任务的圆满完成。经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研究决定,在全市城管执法系统开展第九届“文明规范执法标兵”、第十届“优秀中队长”(以下简称“双十佳”)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1.文明规范执法标兵:本市城管执法系统在编在岗的基层一线执法队员,连续从事基层城管执法工作三年及以上,目前直接从事一线城管执法工作。
2.优秀中队长:本市城管执法系统在编在岗的基层中队干部,连续担任基层城管执法中队干部职务两年及以上,目前担任中队长(书记、教导员)、副中队长(副书记、副教导员)。
(二)表彰名额
设立第九届“文明规范执法标兵”10名、第十届“优秀中队长”10名。
二、评选条件
(一)文明规范执法标兵
评选对象必须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理想信念牢固,对标“充满激情、富于创造、勇于担当”新时代上海干部特质,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作风正派、不谋私利,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
1.大局意识强,协作精神好,群众评价高,服从组织安排,坚决贯彻落实上级指示,尽责担当。近三年内年度考核至少有一次被评为“优秀”;
2.在本职岗位上表现突出、业务精通,在本单位起到执法骨干作用,熟练掌握并认真履行法定执法职责,能全面、规范应用网上勤务系统,办理案件程序合法、文书制作规范。上年度本人承办案件数量达到规定标准,本年度本人所办案件无复议纠错、诉讼败诉;
3. 坚持为民服务,深入社区,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积极参加联防联控且工作表现突出;
4. 坚持践行城管执法职业精神,用语文明,举止得当,着装规范,社会形象好;
5.无其他不宜评选为文明规范执法标兵的情形。
(二)优秀中队长
评选对象必须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标“充满激情、富于创造、勇于担当”新时代上海干部特质,敢于担当作为,勇于攻坚克难,狠抓工作落实,团结带领中队坚决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任务,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
1.旗帜鲜明讲政治,严守组织纪律,维护班子团结,具有示范表率作用,坚持党建引领,务实敬业,清正廉洁,公道正派。近两年来本单位没有发生违规违纪事件;
2.工作业绩突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依法履职能力,能充分发挥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开展工作思路清晰,指挥得当,措施有力,成效显著。所在中队上年度在本区系统范围内考核排名前列;
3.积极探索创新执法方式、工作机制和精细化管理方法,有效破解城市管理难题顽症,取得良好社会效应。近三年内本人年度考核至少有一次被评为“优秀”;
4.坚持践行执法为民的工作理念,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局,深入一线联系服务群众,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有效推动防控任务落实落地见实效;
5.无其他不宜评选为优秀中队长的情形。
三、评选方法
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材料审核、综合评议、现场面谈、会议讨论等方式,讨论确定“双十佳”人选,经社会公示后进行表彰。
四、评选步骤
本次评选工作从2020年7月中旬起至12月底止,具体分六个步骤进行:
(一)申报测评阶段(7月15日—8月15日)。各单位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标准,坚持自下而上、好中选优原则,通过基层中队党支部讨论、征求所属街镇组织人事和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特定基层中队除外)、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会议集体研究等四个环节,确定推荐申报对象(各1名)。市局将采取问卷调查、抽查等方式对候选人的群众基础、工作表现等进行民主测评;并对推荐程序、推荐材料、测评结果等进行审核打分,分值按15%计入总成绩(评分表见附件3)。
(二)综合评议阶段(8月16日—9月15日)。市局领导和机关处室,围绕执法办案数量、文明规范执法行为、执法实效、队伍建设和先进荣誉等,对各单位申报推荐的候选人进行打分,并召开综合评议会逐个评议,分值按45%计入总成绩(评分表见附件4)。
(三)现场面谈阶段(9月16日—10月15日)。邀请系统相关专家、有关领导、专业人士,全面考察候选人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处置、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能力水平,通过现场交流沟通,进一步掌握候选对象的综合能力素质。分值按40%计入总成绩(面谈有关要求另行通知,评分表见附件5)。
(四)会议讨论阶段(10月16日—10月31日)。市局综合申报材料、各项评分、总体表现等,对“双十佳”候选对象进行排序,并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讨论决定“双十佳”名单。
(五)公示表彰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双十佳”人选名单通过市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后,市局适时组织开展“双十佳”表彰活动,并通过新闻媒体开展社会宣传,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把好“质量关”。“双十佳”评选活动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激励执法队员立足岗位建功立业的重要载体。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要求推荐申报,确保程序公平;把握评选导向,挖掘真正具有先进性、代表性的基层城管执法人员,确保推荐人选社会认同度高,营造执法队伍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二)注重监督,把好“纪律关”。各单位要切实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坚持政治标准第一,严肃评选工作纪律,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推荐的评选对象,经查实后取消评选资格或撤销奖励。对在推荐评选工作中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严格条件,把好“进度关”。各单位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要求,及时将推荐申报对象(各1名)的事迹材料和申报表(附件1-2,纸质版各一式两份,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报送市局组织人事处。
联系人:左佳嫣 何川
联系电话:63316817 63316891
电子邮箱:961960645@qq.com(电子版报送)
通讯地址:上海市徐家汇路579号(金丽大厦)719室(纸质版报送)
邮政编码:200023
附件:1.《上海市城管执法系统第九届“文明规范执法标兵审批表》
2.《上海市城管执法系统第十届“优秀中队长”审批表》
3.“双十佳”评选材料审核评分表
4.“双十佳”评选综合评议评分表
5.“双十佳”评选面谈交流评分表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