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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7-17
标题 关于开展第九届“文明规范执法标兵”和第十届“优秀中队长”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文机构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索引号 MB2F300040/2020-00028 印发日期 2020-07-14
文号 沪城管执〔2020〕49号 体裁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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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第九届“文明规范执法标兵”审批表.pdf附件1+第九届“文明规范执法标兵”审批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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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第十届“优秀中队长”审批表.pdf附件2+第十届“优秀中队长”审批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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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5+评分表.pdf附件3-5+评分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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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九届“文明规范执法标兵”

和第十届“优秀中队长”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区城管执法局、市局执法总队、机场执法支队、自贸区综合执法大队、临港新片区综合执法大队: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十一届市委九次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进一步激励广大城管执法人员规范文明执法,以更大力度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执法任务的圆满完成经上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研究决定,在全市城管执法系统开展第九届“文明规范执法标兵”、第十届“优秀中队长”(以下简称“双十佳”)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1.文明规范执法标兵:本市城管执法系统在编在岗的基层一线执法队员,连续从事基层城管执法工作三年及以上,目前直接从事一线城管执法工作。

2.优秀中队长:本市城管执法系统在编在岗的基层中队干部,连续担任基层城管执法中队干部职务两年及以上,目前担任中队长(书记、教导员)、副中队长(副书记、副教导员)。

(二)表彰名额

设立第九届“文明规范执法标兵”10、第十届“优秀中队长”10名。

二、评选条件

(一)文明规范执法标兵

评选对象必须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理想信念牢固,对标“充满激情、富于创造、勇于担当”新时代上海干部特质,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作风正派、不谋私利,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

1.大局意识强,协作精神好,群众评价高,服从组织安排,坚决贯彻落实上级指示,尽责担当。近三年内年度考核至少有一次被评为“优秀”

2.在本职岗位上表现突出、业务精通,在本单位起到执法骨干作用,熟练掌握并认真履行法定执法职责,能全面、规范应用网上勤务系统,办理案件程序合法、文书制作规范。上年度本人承办案件数量达到规定标准,本年度本人所办案件无复议纠错、诉讼败诉

3. 坚持为民服务,深入社区,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积极参加联防联控且工作表现突出

4. 坚持践行城管执法职业精神,用语文明,举止得当,着装规范,社会形象好;

5.无其他不宜评选为文明规范执法标兵的情形。

(二)优秀中队长

评选对象必须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标“充满激情、富于创造、勇于担当”新时代上海干部特质,敢于担当作为,勇于攻坚克难,狠抓工作落实,团结带领中队坚决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任务,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

1.旗帜鲜明讲政治,严守组织纪律,维护班子团结,具有示范表率作用,坚持党建引领,务实敬业,清正廉洁,公道正派。近两年来本单位没有发生违规违纪事件

2.工作业绩突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依法履职能力,能充分发挥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开展工作思路清晰,指挥得当,措施有力,成效显著。所在中队上年度在本区系统范围内考核排名前列

3.积极探索创新执法方式、工作机制和精细化管理方法,有效破解城市管理难题顽症,取得良好社会效应。近三年内本人年度考核至少有一次被评为“优秀”

4.坚持践行执法为民的工作理念,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局,深入一线联系服务群众,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有效推动防控任务落实落地见实效

5.无其他不宜评选为优秀中队长的情形。

三、评选方法

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材料审核、综合评议、现场面谈、会议讨论等方式,讨论确定“双十佳”人选,经社会公示后进行表彰。

四、评选步骤

本次评选工作从2020年7月中旬起至12月底止,具体分六个步骤进行:

(一)申报测评阶段(7月15日—8月15日)各单位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标准,坚持自下而上、好中选优原则,通过基层中队党支部讨论、征求所属街镇组织人事和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特定基层中队除外)、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会议集体研究等四个环节,确定推荐申报对象(各1名)。市局将采取问卷调查、抽查等方式对候选人的群众基础、工作表现等进行民主测评;并对推荐程序、推荐材料、测评结果等进行审核打分,分值按15%计入总成绩(评分表见附件3)。

(二)综合评议阶段(8月16日—9月15日)。市局领导和机关处室,围绕执法办案数量、文明规范执法行为、执法实效、队伍建设和先进荣誉等,对各单位申报推荐的候选人进行打分,并召开综合评议会逐个评议,分值按45%计入总成绩(评分表见附件4)。

(三)现场面谈阶段(9月16日—10月15日)。邀请系统相关专家、有关领导、专业人士,全面考察候选人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处置、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能力水平,通过现场交流沟通,进一步掌握候选对象的综合能力素质。分值按40%计入总成绩(面谈有关要求另行通知,评分表见附件5)。

(四)会议讨论阶段(10月16日—10月31日)。市局综合申报材料、各项评分、总体表现等,对“双十佳”候选对象进行排序,并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讨论决定“双十佳”名单。

(五)公示表彰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双十佳”人选名单通过市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后,市局适时组织开展“双十佳”表彰活动,并通过新闻媒体开展社会宣传,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把好“质量关”。“双十佳”评选活动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激励执法队员立足岗位建功立业的重要载体。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要求推荐申报,确保程序公平;把握评选导向,挖掘真正具有先进性、代表性的基层城管执法人员,确保推荐人选社会认同度高,营造执法队伍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二)注重监督,把好“纪律关”。各单位要切实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坚持政治标准第一,严肃评选工作纪律,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推荐的评选对象,经查实后取消评选资格或撤销奖励。对在推荐评选工作中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严格条件,把好“进度关”。各单位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要求,及时将推荐申报对象(各1名)的事迹材料和申报表(附件1-2,纸质版各一式两份,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报送市局组织人事处。

联系人:左佳嫣    何川

联系电话:63316817   63316891

电子邮箱:961960645@qq.com(电子版报送)

通讯地址:上海市徐家汇路579号(金丽大厦)719室(纸质版报送)

邮政编码:200023

 

附件:1.《上海市城管执法系统第九届“文明规范执法标兵审批表》

2.《上海市城管执法系统第十届“优秀中队长”审批表》

3.“双十佳”评选材料审核评分表

4.“双十佳”评选综合评议评分表

           5.“双十佳”评选面谈交流评分表

 

 

 

                             2020年7月14日


来源: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徐家汇路579号金丽大厦     邮编:20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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