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调整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总队职级职数的请示 | ||
发文机构 |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索引号 | MB2F300040/2021-00043 | 印发日期 | 2021-04-12 |
文号 | 沪城管执党组〔2021〕19号 | 体裁 | 请示 |
关于调整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总队
职级职数的请示
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
根据市委编委《关于同意调整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水上管理处、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总队机构编制有关事宜的批复》(沪委编委〔2020〕261号),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总队行政执法人员编制核定为110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拟设置督办1名,设置一至四级高级主办22名,其中一二级高级主办不超过8名,一级高级主办不超过4名。
妥否,请示。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