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开展本市城管执法系统平安建设 “十佳”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 ||
发文机构 |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索引号 | MB2F300040/2023-00049 | 印发日期 | 2023-06-12 |
文号 | 沪城管执〔2023〕71号 | 体裁 | 通知 |
关于开展本市城管执法系统平安建设
“十佳”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区城管执法局、临港新片区综合执法大队、机场执法支队、自贸区综合执法大队、市局执法总队: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创新社会治理、深化平安建设部署要求,总结推广系统平安建设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经研究决定,举办本市城管执法系统平安建设“十佳”案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充分挖掘系统平安建设创新成果,总结提炼典型经验做法,研究探索具有行业特色、符合时代特征、可宣传推广的平安建设新模式。以开展平安创建为主线,以夯实基层基础为重点,着力抓好先进典型宣传,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不断创新思路、提升理念,推动系统平安建设更上新台阶。
二、征集范围
(一)时间范围。参评案例选取时间为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
(二)案例类型。在推进平安建设工作中涌现出的形式创新、方法灵活、成效明显的实践案例,主要包括:1.参与联防联控,防范化解社会风险的案例。2.推进扫黑除恶,协助打击违法犯罪的案例。3.共筑人民防线,守护国家政治安全的案例。4.开展隐患排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案例。5.聚焦安全治理,协调推进集中整治的案例。6.依托属地资源,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案例。
三、评选程序
(一)申报阶段(2023年6月10日-7月31日)
各单位按照评选范围及标准组织海选,对收集案例严格把关、充分论证,从中择优选送2-3篇案例以电子文本形式报送市局办公室。同时,按要求填写《上海市城管执法系统平安建设“十佳”案例评选推荐表》,加盖公章后,会同案例材料一并报送。
(二)初审阶段(2023年8月1日-8月15日)
市局办公室将对各单位推荐案例进行初审,重点审查案例是否合法合规。在此基础上,组织各单位以互评方式选出20篇案例参与最终评审。
(三)评定阶段(2023年8月16日-8月31日)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由市局办公室邀请专家成立评审小组对入围案例进行评定,最终确定城管执法系统平安建设“十佳”案例入选名单。
(四)展示阶段(2023年9月)
利用市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对入选的平安建设“十佳”案例进行宣传报道,在全系统掀起平安建设争先创优热潮。相关案例汇编成册,印发各单位供学习参考。
四、评选标准
(一)客观真实。选送案例要注重原创性,必须是各单位在平安建设过程中的真实做法,能全面反映平安工作推进过程和取得成效,内容描述客观实在、完整具体、衔接合理,严禁杜撰和虚构。
(二)方法创新。案例反映做法要具备鲜明的开拓性和独创性,能体现各单位针对风险隐患“盲区”,充分发掘自身优势,有效构筑防控体系等方面的大胆探索和成功实践。
(三)适于推广。选送案例要具有普遍借鉴和指导意义,能起到较好辐射作用,在系统平安创建中具有较强可复制性和较大推广价值,方便其他单位学习、参考、借鉴。
(四)便于公开。案例内容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悖,要符合公开要求,不能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其他不宜公开的事项。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平安建设案例评选活动,是总结提炼实践经验做法的重要抓手,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发动宣传,广泛提高活动影响力和参与率,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做好案例申报工作。
(二)严格把关,注重质量。各单位对上报案例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案例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反映的工作成效客观全面。格式要符合要求,应包含标题、基本情况、具体做法、主要成效、工作启示等要素,文字精炼,案例篇幅在2500字以内。
(三)加强宣传,抓好结合。各单位要以此次案例评选为契机,加强宣传和引导,将典型案例培育作为平安建设提质增效的重要抓手,紧扣中心工作,紧盯目标节点,紧抓贯彻实施,推动平安建设各项任务要求落实到位。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