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5-22
标题 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系统开展“三学、四整顿”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机构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索引号 印发日期 2016-04-13

各区县城管执法局,机场执法支队、自贸区综合执法大队、市水管处、市局执法总队:

现将《关于在全系统开展“三学、四整顿”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16年4月13日

 

 

 

 

 

 

关于在全系统开展“三学、四整顿”作风纪律

教育整顿活动实施方案

 

    近年来,全市城管执法系统以深化城管执法体制机制改革为契机,以贯彻落实《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为抓手,注重执法队伍教育培训,强化队伍管理监督,整体提升了队伍的素质、能力和形象。但从近年来发生的一些典型案例来看,仍有少数执法人员群众意识淡薄,执法不规范、作风不踏实、纪律不严明,行政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选择性作为”情况仍有发生,严重损害了城管执法队伍的整体形象。为此,按照市局部署,从2016年4月份开始,在全系统开展“三学、四整顿”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的精神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持之以恒推进政府作风建设”的要求,结合本市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和“两学一做”活动,以“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提高执法工作效能”为出发点,进一步加强队伍作风纪律建设,巩固历年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成果,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执法队伍。

    二、工作目标

    按照“纵到底、强学习、促整顿、出实效”的要求,以基层中队、窗口岗位、一线执法人员为重点对象,以抓好队伍教育引导和作风纪律整顿为切入点,以学政策理论、学先进经验、学优秀典型以及整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选择性作为”问题为主要内容,加大教育引导、监督整顿、执纪问责力度,剖析典型案例,整改一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选择性作为问题;增强执法人员法治意识、群众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营造 “风正、气顺、心齐、劲足”的内部环境,为推动队伍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三、主要内容

(一)切实抓好队伍教育引导

1、学政策理论,提升理论素养。各单位要采用“三会一课”、局长办公会、法制培训会等形式,安排集中学习、座谈讨论、心得交流,切实提高执法人员思想认识、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奠定执法为民思想基础。其中,在政策理论方面,重点学习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同志“三严三实”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 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36条规定、市委市政府“1+6”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全系统执法人员政治理论水平,进一步强化执法人员的宗旨意识、核心意识和法治意识。在执法业务方面,重点学习《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实施办法》、《上海市城管执法程序规定》、《上海市城管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二)》,不断提升执法工作能力、化解矛盾能力和破解难题能力。在制度规范方面。重点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城管执法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城管执法督察工作的实施意见》、《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从业行为“六条禁令”》等制度规范,规范执法人员行为,增强责任观念、纪律观念、执行观念。

2、学先进经验,增强工作效能。各区县城管执法局要组织基层中队介绍工作中好的做法,总结用得上,能推广,可复制的先进经验,不断扩大经验成果应用范围,切实将先进经验转化为实际工作成效。要主动向兄弟区县城管执法局、其他专业执法部门虚心求教,学队伍管理,学社会宣传,学执法服务,学破解顽症,学创新发展,形成切合区域城管执法工作的新制度、新方法、新手段,切实补齐短板,提升效能。

3、学优秀典型,营造良好氛围。各区县城管执法局要开展优秀典型宣传活动,发挥优秀典型示范作用。优秀执法人员要身体力行,做出表率,以实际行动带动周边同志,影响周围群众;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营造学优秀典型、向党员干部看齐的氛围。

(二)切实抓好作风纪律整顿

本次活动重点整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选择性作为”四类问题。

1、整顿“不作为”问题。重点查摆在信访投诉等窗口岗位存在的不按规定程序受理、不按规定履行回复告知义务等问题。重点查摆在专项整治、重大保障行动中,不听从指挥、行动流于形式等问题;重点查摆在现场执法过程中,不依法表明身份、不履行现场告知义务、不进行宣传教育等问题。

    2、整顿“慢作为”问题。 重点查摆在信访投诉处置环节的推诿扯皮、不按规定进入执法环节、超期办结等问题;重点查摆在案件审理环节超期结案、延期履行强制执行等问题。

    3、整顿“乱作为”问题。重点查摆办案审案过程,不依法定程序审理审核案件、行政处罚结果显失公正、文书制作不规范、大案小做、一案多做、重罚款轻整改、擅自使用强制措施、不按规定使用自由裁量权等问题。

4、整顿“选择性作为”问题。重点查摆在对上级交办事项,阳奉阴违,挑肥拣瘦,讨价还价等问题;在处理难热点问题上,避重就轻,看人执法等问题。

    四、实施步骤

    此次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从4月份开始,至7月上旬结束,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学习动员阶段(4月15日—5月10日)

按照市局总体部署,各单位要制定具体方案,列出时间表和任务单,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教育培训,统一思想认识。层层动员部署,大力宣传开展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的意义、目的和任务,营造全员关注,全体参与,全队提升的良好氛围。

(二)查摆剖析阶段(5月11日—6月10日)

坚持边学边查边改,组织本单位(部门)执法人员,根据部门特点、工作实际的不同,认真查找勤务执法、执法办案、窗口服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通过自己查、相互评、领导点、全体议等方式,深挖细查,不走过场。各单位要在归纳梳理查摆问题的基础上,深刻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和危害,深刻吸取教训,使执法人员真正受到触动、受到教育。每位执法人员要结合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刻反省在作风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写好剖析材料。各单位要结合典型案例,对照发现问题,形成查摆剖析材料。

(三)整改总结阶段(6月11日—7月上旬)

坚持“问题导向,对症下药”的原则,各单位要针对收集的意见建议以及查摆出的问题,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整改措施,重点围绕加强制度建设和强化督察考核来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的目标、重点和时限,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市局将对各单位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的重要性,区县城管执法局在辖区范围内要发挥牵头抓总、指导监督的作用,会同街镇共同抓好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区县城管执法局、乡镇人民政府、市局直属单位要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各科队层层抓落实,将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引向深入。

  (二)加大监督考核。市局要加大督导力度,对各区县开展“三学、四整顿”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适时通报相关情况。区县城管执法部门要根据基层中队活动开展的情况,形成问题对照单和整改进度表,督促基层中队限时整改,对整改不力、敷衍了事、拒不执行甚至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人员,要作为反面典型给予通报。区县城管执法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要结合当前本市公务员分类改革试点工作,注重活动结果的应用,将活动开展情况、整改情况、参与深度纳入单位和个人年度考核,并与评先评优、职务晋升、奖惩待遇挂钩,保证活动出实效。

(三)及时反馈信息。区县城管执法局要及时向市局上报活动开展进度情况,其中,6月10日前,报送查摆剖析材料、下一步整改措施及《各单位“三学、四整顿”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开展情况反馈表》(见附件)。7月10日前,报送书面总结材料(包括基本情况、相关数据、主要做法、取得成效、典型案例等)。

联系人:市局执法监督处 郑捷

联系电话:18916879023/63316730,邮箱:429765407@qq.com

邮寄地址:徐家汇路579号623室

         

   附件:各单位“三学、四整顿”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开展情况反馈表

 

 

                                 

 

 

 

 

 

 

 

 

 

 


 

附件


各单位“三学、四整顿”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开展情况反馈表


组织单位:(公章)


组织保障

学习情况

自查情况


是否成立组织机构

责任科室

工作职责是否健全

新制定(修订)制度(件)

监督考核制度是否建立

学习次数

参加人数

不作为问题(起)

乱作为问题(起)

慢作为问题(起)

选择性作为问题(起)

总计















制度修订情况:



学习教育情况:



典型案例:



下一阶段整改措施:



填表人:


联系方式:



审核人:



填报日期:





填表说明:1、各区县城管执法局统一汇总报送本单位及基层中队开展情况;2、6月10日前报送至市局执法监督处,联系人:郑捷,联系电话:18916879023/63316730,邮编:429765407@qq.com。




 

 

 

 

 

 

 

 

 

 

 

 

 

 

 

 

 

 

 

 

 




来源: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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