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基层干部到市局机关
交流锻炼的通知
各区城管执法局、临港新片区综合执法大队、自贸区综合执法大队、市局执法总队:
根据市城管执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增进机关基层交流,拟开展2023年度基层干部到市城管执法局机关交流锻炼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流锻炼岗位
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组织人事处、执法协调处、执法监督处、执法规划处、市拆违办共9个岗位(详见附件1)。
二、人选基本条件
1.全日制大学及以上学历,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现任副科以上职务四级主办以上职级的,年龄限制适当放宽。
2.进入本市城管执法系统四年以上(2019年1月1日前入职)。
3.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一定的综合协调、文字表达和学习研究能力。
三、工作程序
(一)确定岗位需求。市局机关各处室根据工作需要,综合处室岗位设置和人员空缺情况,提出交流锻炼岗位需求,组织人事处统筹确定交流锻炼岗位。
(二)组织推荐报名。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按照交流锻炼岗位要求,研究提出推荐干部人选(街镇综合执法队干部由区局会商街镇,汇总统一推荐),优先从青年英才百人计划人选中推荐。请于2023年9月15日前将《交流锻炼报名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78021167@qq.com,纸质版在面谈时提供(详见附件2)。干部本人有交流锻炼意愿的,经单位同意也可报名参加。
(三)开展面谈交流。由市局组织人事处对报名推荐干部人选进行审核,并会同业务部门组织面谈交流,进一步了解干部能力素质、思想状态和工作经历等综合情况,确定交流锻炼人选。
(四)加强跟踪管理。交流锻炼时间一般为一年,日常管理以用人部门为主,市局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跟踪管理。交流锻炼期满后,出具书面鉴定意见。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站在加强年轻干部培养、促进市区交流的高度,重视干部交流锻炼工作,在本单位进行适当宣传发动。要结合城管系统青年英才等人才项目,让干部经风雨、长见识,通过市区联手、上下联动,形成系统干部人才培养锻炼的长效机制。
联系人:茅伟,联系电话63316057 ,传真:63316059
附件: 1.上海市城管执法局交流锻炼岗位简章
2.市城管执法局机关交流锻炼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