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基层干部到市局机关交流锻炼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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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基层干部到市局机关

交流锻炼的通知

 

各区城管执法局、临港新片区综合执法大队、自贸区综合执法大队、市局执法总队:

根据市城管执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增进机关基层交流,拟开展2023年度基层干部到市城管执法局机关交流锻炼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流锻炼岗位

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组织人事处、执法协调处、执法监督处、执法规划处、市拆违办共9岗位(详见附件1

二、人选基本条件

1.全日制大学及以上学历,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现任副科以上职务四级主办以上职级的,年龄限制适当放宽。

2.进入本市城管执法系统年以上2019年1月1日前入职

3.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一定的综合协调、文字表达和学习研究能力。

三、工作程序

(一)确定岗位需求。市局机关各处室根据工作需要,综合处室岗位设置和人员空缺情况,提出交流锻炼岗位需求,组织人事处统筹确定交流锻炼岗位

组织推荐报名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按照交流锻炼岗位要求,研究提出推荐干部人选(街镇综合执法队干部由区局会商街镇,汇总统一推荐),优先从青年英才百人计划人选中推荐。请于2023915日前将交流锻炼报名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78021167@qq.com,纸质版在面谈时提供(详见附件2。干部本人有交流锻炼意愿的,经单位同意也可报名参加

开展面谈交流由市局组织人事处对报名推荐干部人选进行审核并会同业务部门组织面谈交流,进一步了解干部能力素质、思想状态和工作经历等综合情况,确定交流锻炼人选。

(四)加强跟踪管理。交流锻炼时间一般为年,日常管理以用人部门为主,市局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跟踪管理。交流锻炼期满后,出具书面鉴定意见。

、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站在加强年轻干部培养、促进市区交流的高度,重视干部交流锻炼工作,在本单位进行适当宣传发动。要结合城管系统青年英才等人才项目,让干部经风雨、长见识,通过市区联手、上下联动,形成系统干部人才培养锻炼的长效机制。

 

联系人:茅伟,联系电话63316057 传真:63316059 

 

附件: 1.上海市城管执法局交流锻炼岗位简章

2.市城管执法局机关交流锻炼报名表

 


 


来源: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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