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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8-08
标题 关于推荐第十二届“文明规范执法标兵”、第十三届“优秀中队长”的通知
发文机构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索引号 MB2F300040/2023-00065 印发日期 2023-08-07
文号 沪城管执〔2023〕86号 体裁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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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第十三届“优秀中队长”审批表.docx附件2 第十三届“优秀中队长”审批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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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双十佳”评选综合评议评分表.doc附件3“双十佳”评选综合评议评分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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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双十佳”面谈交流测评表.doc附件4“双十佳”面谈交流测评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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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推荐第十二届“文明规范执法标兵”、第十三届“优秀中队长”的通知

 

各区城管执法局、临港新片区综合执法大队、机场执法支队、自贸区综合执法大队、市局执法总队: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也是深化街镇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之年。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根本路径,激励、引导广大城管执法人员对标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抓牢执法办案主业,加速数字化转型,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开拓城管综合执法的新局面。经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研究决定,现将推荐第十二届“文明规范执法标兵”、第十三届“优秀中队长”(以下简称“双十佳”)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名额

(一)推荐范围

1.文明规范执法标兵:本市城管执法系统在编在岗的基层一线执法队员,连续从事基层城管执法工作3年(含)以上,目前直接从事一线城管执法工作。以往获得过“文明规范执法标兵”称号的,原则上不重复参加推荐。

2.优秀中队长:本市城管执法系统在编在岗的基层中队干部,连续担任基层城管执法中队干部职务2年(含)以上,目前担任中队长、党支部书记(教导员)。以往获得过“优秀中队长”称号的,原则上不重复参加推荐。

(二)推荐名额

设立第十二届“文明规范执法标兵”10名、第十三届“优秀中队长”10名。

二、资格条件

基本条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党忠诚,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理想信念坚定,践行城管执法行业精神,作风正派,严于律己,廉洁自律。同时,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文明规范执法标兵

1.热爱城管综合执法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在重大活动执法保障、专项执法行动中履职尽责、积极作为,发挥骨干示范作用。2020-2022年度考核至少有1次被评为“优秀”。

2.执法办案能力强、质量高,认真履行法定执法职责,能熟练掌握“智慧城管”应用,办理案件程序合法、文书制作规范,勇挑重担,在办理疑难重大案件中有显著成绩的。2022年度本人承办案件数量达到规定标准,2022年至今所办案件无复议纠错、诉讼败诉。

3. 服务群众本领强,经常进社区问急问需、普法宣传,善于协作沟通,能及时开展投诉处置,有效回应市民关切,努力提升市民满意度。

4. 认真学习,勤于钻研,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努力追求高标准,不计较个人得失,群众认可度较高。

5.无其他不宜推荐为文明规范执法标兵的情形。

(二)优秀中队长

1.具有较强的实干精神。注重执法主业,善用法治思维,能充分发挥中队“火车头”作用,带领队伍在重点领域执法整治、提升城市环境品质、落实“十四五”目标任务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2022年度所在中队在本区系统范围内考核排名前列。

2.具有较强的领导能力。善于发挥体制机制优势,积极贯彻落实“一清单、两意见、三制度”,规范党支部建设,重视人员激励培养,能有效调动队员积极性,中队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2022年至今本单位没有发生违规违纪事件,所办案件无复议纠错、诉讼败诉。

3.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注重创新实践,善于依托数字化手段赋能执法效能、转变执法模式,注重实战应用,坚持“法治”和“智治”相结合,提升应急处置响应能力,提高辖区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2020-2022年度考核至少有1次被评为“优秀”。

4.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主动推进综合治理,深化执法协作、管执联动,积极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新业态经营,提升辖区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所在中队社会满意度在本区高于平均水平。

5.无其他不宜推荐为优秀中队长的情形。

三、推荐程序和要求

(一)推荐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十佳”人选通过推荐申报、综合评议、现场面谈、会议讨论等方式产生,具体程序如下:

1.推荐申报阶段(8月上旬—8月31日)。实行“自审负责制”,各单位严格按照资格条件,采用自下而上的民主推荐方式,经过基层中队党支部讨论、征求所属街镇组织人事和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特定区域中队除外)、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会议集体研究(区局或相当于)等4个环节,确定提名推荐对象(各1名)。采用线上申报方式,于8月31日前通过队伍管理系统中“评优申报”模块提交申报。

2.综合评议阶段(9月1日—9月30日)。围绕执法办案数量、文明规范执法行为、执法实效、队伍建设和先进荣誉等指标,市局领导和机关处室对各单位推荐对象进行综合评价打分,分值按40%计入总成绩(评分表见附件3)。

3.现场面谈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邀请相关专家、有关领导、专业人士面对面考察推荐对象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处置、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能力水平,通过现场沟通交流,进一步掌握候选对象的综合能力素质。分值按60%计入总成绩(面谈有关要求另行通知,评分表见附件4)。

4.会议讨论阶段(11月1日—11月15日)。根据推荐对象最终得分进行排序,并提交局党组会研究,讨论决定“双十佳”名单。

5.公示发布阶段(11月16日—12月31日)。“双十佳”人选名单通过市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后,市局将进行通报及社会宣传,大力营造比实干、比贡献的氛围,形成见贤思齐、你追我赶干事业的局面。

(二)工作要求

1.坚持民主推荐,严格评选标准。各单位要切实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作用,严格履行民主推荐程序,实行“自审负责制”,推荐单位和所在单位对拟推荐对象要严把政治关、条件关、事迹关,谁审核谁负责,确保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做到名副其实。

2.坚持面向基层,突出功绩导向。推荐工作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重点向长期承担急难险重任务的同志倾斜;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作为主要衡量标准,充分考量平时一贯表现,优中选优,确保推荐对象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坚决杜绝带“病”参评。

3.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对未严格按照资格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经查实后取消资格或撤销奖励。对在推荐工作中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按时保质报送,确保工作进度。各单位要按时、保质、按名额报送推荐材料,过时不报视为自动放弃。表格电子版可在队伍管理系统下载,并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写相关表格,不得随意更改格式。

 

附件: 

1.上海市城管执法系统第十二届“文明规范执法标兵”审批表

2.上海市城管执法系统第十三届“优秀中队长”审批表

3.“双十佳”评选综合评议评分表  

4.“双十佳”评选面谈交流评分表

     


                                                                               2023 年8月7日

 

(报送途径:“队伍管理系统”-“先进评选备案管理”-“评优申报”,由区局填报;联系人:左佳嫣;联系电话:63316817)

 


来源: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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